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检验批的划分按施工段、单元及系统划分,对与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3.5.1 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要进行质量检查的产品应包括智能建筑工程各子系统中使用的材料、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和工程中应用的各种系统接口;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未列入的产品也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质量检测后方可使用;
2 材料及主要设备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合同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的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确认;
2)应对材料、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及产地等进行检查复核;
3)主要设备、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的检测报告。
3 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并应由生产厂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5.2.5 配线间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端子板,机柜应可靠接地。
5.3.1 机柜、机架、配线设备箱体、电缆桥架及线槽等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线缆、配线设备等产品有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且符合设计要求。
2 对绞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不得拧绞、打结。
三、一般项目
5.3.1 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机柜、机架安装垂直度、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不应有脱落及划痕,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配线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线缆、配线设备等产品有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且符合设计要求。
2 对绞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不得拧绞、打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