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隔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检验批划分: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 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轻质隔墙面积每30m2 计为1 间。
检查数量:
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 ,并不得少于6 间,不足6 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8. 4. 1 活动隔墙所用墙板、轨道、配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人造木板甲醒释放量、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8. 4. 2 活动隔墙轨道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8. 4. 3 活动隔墙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构配件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推拉应安全、平稳、灵活。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推拉检查。
8.4.4 活动隔墙的组合方式、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8. 4. 5 活动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8. 4. 6 活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4.7 活动隔墙推拉应无噪声。
检验方法:推拉检查。
8. 4. 8 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4.8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