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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0401_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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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检验批划分:

1 同类制品每50 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查数量:

橱柜、窗帘盒、窗台板、门窗套和室内花饰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 间(处),不足3 间(处)时应全数检查;护栏、扶手和室外花饰每个检验批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4. 5. 1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14. 5. 2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4.5.3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4.5.4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4.5.5 栏板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4. 5. 6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4.5.7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5. 7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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