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压力取源部件
5.3.1 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被测物料流束稳定的位置。
5.3.2 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在同--管段上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侧。
5.3.3 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应超出设备或管道的内壁。
5.3.4 当检测带有灰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
5.3.5 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量气体压力时 ,应在管道的上半部。
2测量液体压力时,应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3测量蒸汽压力时 ,应在管道的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5.7.3 压力取源部件质量验收应符合表5.7.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