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测量管道的敷设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最短路径敷设。
8.2.2 当测量管道水平敷设时,应根据不同的物料和测量要求,设置1:10~1;100的坡度,其倾斜方向应能排除测量管道中积聚的气体或冷凝液。当无法满足时,应在管道的集气处安装排气装置.在集液处安装排液装置。
8.2.3 当测量管道与高温设备 、管道连接时,应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8.2.4 测量差压的正压管和负压管应安装在环境温度相同的位置.
8.2.5 当测量管道与玻璃管微压计连接时,应采用软管。管道与软管的连接处,应高出仪表接头150mm~200mm.
8.2.6 测量管道 与设备.工艺管道或建筑物表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测量油类及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与热表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且不应平行敷设在其上方。
8.2.7 低温管 道敷设应采取膨胀补偿措施。
8.2.8 低温管及合金管下料切断后,必须移植原有标识。薄壁管、低温管及钛管,严禁使用钢印做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