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控项目
第6.5.2条 钢筋弯制和末端弯钩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第6.2.3、6.2.4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工作日同一类型钢筋抽查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
第 6.1.5 条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235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
第6.5.6条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锈蚀和油污,钢筋焊接接头表面不得有夹渣、焊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二、一般项目
第6.5.7条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7的规定
表6.5.7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频率 |
检查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
±10 |
按每工作日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3件 |
3 |
用钢尺量 |
弯起钢筋的弯折 |
±20 |
|||
箍筋内净尺寸 |
±5 |
第6.5.8条钢筋网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8的规定
表6.5.8钢筋网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网的长、宽 |
±10 |
每片钢筋网 |
3 |
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间各1处 |
网眼尺寸 |
±10 |
用钢尺量任意3个网眼 |
||
网眼对角线差 |
±5 |
用钢尺量任意3个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