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控项目
9.6.1石材的技术性能和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产地石材至少抽取-组试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每组试件不少于6个);在潮湿和浸水地区使用的石材,应各增加一组抗冻性能指标和软化系数试验的试件。混凝土砌块抗压强度试验,
应符合本规范第7. 13. 5条的规定。
7.13.5混凝 土强度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107的规定检验评定,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 100盘且不超过100m2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2)每工作班拌制 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9.6.2砌筑砂浆应符合 下列规定:
1)砂、水泥、水和外加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7.13节的有关规定。
2)砂浆 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每个构筑物、同类型、同强度等级每100m3砌体为一批,不足100m3的按-批计,每批取样不得少于一次。砂浆强度试件应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抽取,同一盘砂浆制作1组试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9.6.3砂浆 的饱满度应达到80%以上。
检查数量:每一砌筑段、每步脚手架高度抽查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
二、一般项目
9.6.4砌体必须分层砌筑,灰缝均匀,缝宽符合要求,咬槎紧密,严禁通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9.6.5预埋件、 泄水孔、滤层、防水设施、沉降缝等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量。
9.6.6砌体砌缝宽度、 位置应符合表9. 6. 6的规定。
表9.6.6砌体砌缝宽度、 位置
项目 |
允许值(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表面砌缝宽度 |
浆砌片石 |
≤40 |
每个构筑物、每个砌筑面或两条伸缩缝之间为检验批 |
10 |
用钢尺量 |
浆砌块石 |
≤30 |
||||
浆砌料石 |
15~20 |
||||
三块石料相接处的空隙 |
≤70 |
||||
两层间竖向错缝 |
≥80 |
9.6.7勾缝应坚固、无脱落,交接处应平顺,宽度、深度应均匀,灰缝颜色应一致, 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