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控项目
第16.10.3条第1款混凝土应按施工 设计要求的顺序浇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第16.10.3条第2款拱圈不得出现超过设计规定的受力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读数放大镜观测。
二、一般项目
第16.10.3条第3款现浇混凝土拱圈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 10. 3的规定。
表16.10.3现浇混凝土拱圈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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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点数 |
||||
轴线偏位 |
板拱 |
10 |
每跨 每肋 |
5 |
用经纬仪测量,拱脚、拱顶、L/4处 |
肋拱 |
5 |
||||
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 |
跨径L≤30m |
±20 |
用水准仪测量,拱脚、拱顶、L/4处 |
||
跨径L>30m |
±L/5000 |
||||
断面尺寸 |
高度 |
±5 |
用钢尺量,拱脚、拱顶、L/4处 |
||
顶、底膜板厚 |
+10,0 |
||||
拱肋间距 |
±5 |
用钢尺量 |
|||
拱宽 |
板拱 |
±20 |
用钢尺量,拱脚、拱顶、L/4处 |
||
肋拱 |
±10 |
注:L为跨径。
第16.10.3条第4款拱圈外形轮廓应清晰、 圆顺,表面平整,无孔洞、露筋、蜂窝、麻面和宽度大于0.15mm的收缩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读数放大镜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