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7.4.1 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的燃烧器应具有安全保护及自动控制的功能。
7.4.2 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应按设计文件安装;当管线进行系统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时,紧急自动切断阀应呈开启状态。
检查数量:100%检查。
检查方法:手检,查阅产品说明书和设计文件。
7.4.3 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用气场所设置的燃气浓度自动报警系统,应按要求同独立的防爆排烟设施、通风设施、紧急自动切断阀连锁。
检查数量:100%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设计文件及设备安装说明书,进行联动测试试验。
7.4.4 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的用气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100%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设计文件,按国家现行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Y 6503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检验及测试。
一般项目
7.4.5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火灾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100%检查。
检查方法:查看产品说明书及设计文件、尺量检查。
7.4.6 燃气浓度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的供电导线的规格、型号、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100%检查。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查阅设计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7.4.7 燃气锅炉和燃气冷热水机组控制室的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100%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设计文件及产品说明书、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进行调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