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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0101_砖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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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5.2.2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
       2 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 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4 末端应有90°弯钩(图5.2.4)。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3.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300mm的通缝,长度200mm~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砌体组砌方法抽检每处应为3m~5m。

5.3.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5.3.3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抽查数量

1

 轴线位移

10mm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2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mm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3

墙面

垂直度

每层

5mm

用2m托线板检查

不应少于5处

全高

≤10m

10mm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

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外墙全部阳角

>10m

20mm

4

表面

平整度

清水墙柱

5mm

用2m靠尺和楔形塞

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混水墙柱

8mm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清水墙

7mm

拉5m线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混水墙

10mm

续表5.3.3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抽查数量

6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mm

用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7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mm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不应少于5处

8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mm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

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