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
9.2.1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烧结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2.2 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3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检验批验收可按本规范表B.0.1通过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0.1填写。
抽检数量:按表9.2.3确定
检验方法:原位试验检查。
表9.2.3 检验批抽检锚固钢筋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
样本最小容量 |
检验批的容量 |
样本最小容量 |
≤90 |
5 |
281~500 |
20 |
91~150 |
8 |
501~1200 |
32 |
151~280 |
13 |
1201~3200 |
50 |
三、一般项目
9.3.1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l的规定。
表9.3.l 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轴线位移 |
10 |
用尺检查 |
|
2 |
垂直度 (每层) |
≤3m |
5 |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
>3m |
10 |
|||
3 |
表面平整度 |
8 |
用2m靠尺和楔形尺检查 |
|
4 |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
±10 |
用尺检查 |
|
5 |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
20 |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9.3.2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表9.3.2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 |
灰缝 |
饱满度及要求 |
检验方法 |
空心砖砌体 |
水平 |
≥80% |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体底面或侧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
垂直 |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
水平 |
≥80% |
|
垂直 |
≥80% |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9.3.3 填充墙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4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9.3.5 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查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