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式和移动式用电设备的接地
4.13.1 携带式和移动式用电设备应用专用的绿/黄双色绝缘多股软铜绞线接地。移动式用电设备的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携带式用电设备的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2。
4.13.2 由固定电源或由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底座,应和这些供电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在IT系统中,可在移动式用电设备附近装设接地装置代替敷设接地线,应利用附近的自然接地极,并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其接地电阻应符合相关规程的规定。
4.13.3 移动式发电机系统接地应符合电力变压器系统接地的要求,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地:
1 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2 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