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构件组装工程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本表适用于铝合金结构制作中构件组装的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划分
应按铝合金结构制作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8.3.1 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铣平面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表8.3.1 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mm)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
两端铣平时构件长度 |
±1.0 |
两端铣平时零件长度 |
±0.5 |
铣平面的平面度 |
0.3 |
铣平面对轴线的垂直度 |
L/1500 |
注:L为铣平面边长。
三、一般项目
8.2.1 单元件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C.0.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单元组件的10%抽查,且不应少于5个。
检验方法:见本规范表C.0.1。
8.2.2 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
检查数量:按接触面的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0.3mm塞尺检查,其塞入的面积应小于25%,边缘间隙不应大于0.8mm。
8.2.3 桁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错位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0mm。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每个抽查构件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个节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8.3.2 安装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坡口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3条。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表8.3.2 安装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
坡口角度 |
±5° |
钝 边 |
±0.5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