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批划分原则:
按每一个工作日的滑升区段且不超过3m的滑升高度或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规范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卜,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
二、主控项目:
1~3 检查方法:对照滑模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检查。
1~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三、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模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好的模板应上口小、下口大,单面倾斜度宜为模板高度的0.1%~0.3%;对带坡度的筒体结构如烟囱等,其模板倾斜度应根据结构坡度情况适当调整;
2)模板上口以下2/3模板高度处的净间距应与结构设计截面等宽;圆形连续变截面结构的收分模板必须沿圆周对称布置,每对模板的收分方向应相反,收分模板的搭接处不得漏浆。
同时,模板安装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3)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4)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5)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6)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2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内梁、柱和独立基础抽查构件数量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水准仪、经纬仪、钢尺检查。
如采用滑模施工时,应结合《滑模模板安装工程》共同检测验收。
一、检验批划分原则:每个单独的基础底板为一个检验批,筒壁采用倒模施工时,检验批划分与模板高度一致,采用滑模施工时,每3m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单独的仓顶板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规范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卜,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
二、主控项目: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检查。
2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三、一般项目:
1~2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2采用滑模工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模组装前应对模板表面进行除锈抛光处理;
2)施工前应在模板下口采取防止混凝土漏浆的措施;
3)模板应上口小、下口大,单面倾斜度应为模板高度的0.1%~0.3%;对连续变截面结构,其模板倾斜度应根据结构坡度情况适当调整;模板上口以下1/2~1/3模板高度的净间距宜与结构设计截面等宽。
4)正常滑升过程中,相邻两次提升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0.5h。
5)连续变截面结构的收分模板必须沿圆周对称布置,每对模板的收分方向应相反。每滑升200mm的高度,至少应进行一次模板收分,模板的一次收分量不宜大于6mm。
6)当支撑杆必须穿过较高洞口或模板空滑时,应对支撑系统和模板系统进行加固,保证支撑杆承载能力和滑模体系稳定性。
7)每个台班至少应对模板系统、提升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变形失稳等问题应立即进行加固处理,并填写施工过程监控记录。
采用倒模、提模、爬模等工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后的筒体模板在继续周转使用前应进行校正和必要的维修
2)对拉螺栓的规格形式、布置方式及螺杆端头的处置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3)倒模三角架宜设置为3层。倒模支架在竖向和水平方向均应连接成整体。
4)筒体模板每次安装完成后,应对直接承力构件进行专项验收。
5)采用倒模施工时,应进行混凝土局部承压验算。混凝土强度达到6MPa以上时,方可拆除下层模板及支架。
3检查数量:应按每5m左右周长划分一个检查面(处),同一检验批应抽查构件数量20%,且不少于3面(处)。
检查方法:钢尺、仪器测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