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批划分原则:
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或按工作班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采用计数检验时,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或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 应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二、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方案观察检查。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三、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10处。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
4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线坠、经纬仪、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