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批划分原则:
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采用计数检验时,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或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应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二、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其它材料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2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3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7.4.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注:1)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变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衡器计量合格证和复称。
三、一般项目:
1~9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10处。
1 检验方法:线坠、钢尺或经纬仪。
2 检验方法:水准仪检查。
3~9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