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一、检验批划分
1 同类制品每50 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查数量:
橱柜、窗帘盒、窗台板、门窗套和室内花饰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 间(处),不足3 间(处)时应全数检查;护栏、扶手和室外花饰每个检验批应全数检查。
二、主控项目
14.5.1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14.5.2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4.5.3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4.5.4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4.5.5 栏板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三、一般项目
14.5.6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4.5.7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5. 7 的规定。
表14.5.7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1 |
护栏垂直度 |
3 |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
2 |
栏杆间距 |
0,-6 |
用钢直尺检查 |
3 |
扶手直线度 |
4 |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4 |
扶手高度 |
+6,0 |
用钢直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