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本表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工艺或机械分组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检查数量: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2)检验方法:检查砖和砂浆试块的试验报告。
2.砂浆饱满度: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2)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转角处和交接处: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直槎拉结钢筋及接槎处理: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2)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三、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砖砌体的灰缝: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2)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3.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规范表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抽检数量 |
||
1 |
轴线位移 |
10 |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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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
±15 |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3 |
墙面垂直度 |
每层 |
5 |
用2m托线板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全 高 |
10m |
10 |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外墙全部阳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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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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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表面平整度 |
清水墙、柱 |
5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混水墙、柱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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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平灰缝平直度 |
清水墙 |
7 |
拉5m线和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混水墙 |
10 |
|||||
6 |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
±10 |
用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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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墙下下窗口偏移 |
20 |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8 |
清水墙游丁走缝 |
20 |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