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提出分部工程报验申请时须填报津监理A8《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应有经项目经理签字。
二、工作程序:
1.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津监理A8表申请报验表,须经项目经理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工程施工资料和验收工程实体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存在的缺陷应按下达津监理B3《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期限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应按《天津市建设监理规程》填写津监理A14《《监理通知回复单》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认。
3.施工单位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提请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联合验收。相关单位对工程实体验收,并签署审定意见。地基、基础和主体分部、节能子分部专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将各项备案资料交给监理、建设单位提交监督单位。
4.施工单位按审定意见落实,本表监理留存一份,退施工单位一份,以上工作易在两日内完成并将资料整理齐全。(附件留存根据工程重要性、合同或企业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