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用于施工单位根据津监理B3《监理通知单》内容,已落实或请予复查申请时,填报津监理A14《监理通知回复单》表。
二、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的违规作业行为和工程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天津市建设监理规程》下达津监理B3《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后,按要求逐项整改落实,经自查已符合安全、质量要求后填报,需要附整改证明时应另附页。本表须经项目经理签字。
2.施工单位上报现场项目监理部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书面文件和整改部位,进行复查逐项核实,专业(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建设单位需要留存,收信人应在该表签收注明时间。
3.批复后施工按复查意见去落实,监理和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以上工作易在当日内完成并将资料整理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