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说明:
分项工程验收前,要求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所有检验批均已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此表。分项工程实际上是若干个检验批的集合,分项工程验收,实际是对多个检验批的统计与汇总。分项工程验收并没有需要独立进行检查验收的实体,而仅仅需要进行核查,核查其所包含的所有检验批是否均已通过验收,检验批验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填写分项工程验收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由施工单位质里检查员填写,可填写“合格”或”√”。
2.表下“检查结论”栏: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信填写“合格”,然后监理单位验收。
3.表中部右侧“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监理工程师应逐项审查,同意项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如有不同意项应做标记但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对不同意项,监理工程师应指出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间。
4.表下部“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在确认各项验收合格后,填入“同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