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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4-1_配电线路接线、接地检验记录

填写规范


一、一般说明:

1.建筑电气工程(不含每幢口单独引接外电源的多层住宅),配电线路全部干线和分支干线,线路的去向、接线的正确性,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点的连接方法和导通情况,在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全系统的检验、核实并记录。

2.配电线路的检验,应按不同配电区段或配电竖井的配电区域分别检验,分别使用本表记录。

3.相同配电区域内,每配电系统的检验结果,应分别记录在各栏内。

4.每系统内,应记录各分支干线回路,在各分配电箱接线的情况。

二、栏目说明:

1.“配电干线系统名称、编号”栏:

①系统名称:填写本系统供电的部位和用电功能名称。

②系统编号:本系统主干线在施(竣)工图上的线路编号。

2.“接地连接,导通情况”栏:填写系统内各接地连接端,连接的位置、方法和接点的紧固、导通情况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