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批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门窗(含附框)及其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及其玻璃,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二、检查数量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且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 %,且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 % ,且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三、主控项目
1.建筑外门窗和玻璃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6. 2. 2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 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遮阳系数、太阳得热系数、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和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有节能性能标识的外门窗(包括天窗)进人工程现场时,应复核标识与门窗的一致性,并对其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进行复验。
检验方法:核查标识证书与标识的节能性能指标,并按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模拟计算报告以及门窗框侧面的标记喷码核对门窗节点构造;随机抽样送检门窗的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
检查数量: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门窗节能性能计算书等全数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型材、同一玻璃品种的门窗抽样复验有代表性的1组,每组为3樘(件)。
4.无节能性能标识的外门窗(包括天窗)进人工程现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传热系数、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遮阳系数;
(2)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3) Low- E玻璃的膜面辐射率;
(4)充气中空玻璃初始气体含量;
(5)门窗密封条的加热收缩率和拉伸恢复率。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随机抽样送检门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并按检测报告核对门窗节点构造标记喷码;现场尺量计算核查外窗的可开启面积。
检查数量:按同一工程项目、同一厂家、同一型材、同一玻璃品种的门窗抽样复验有代表性的1组,每组为3樘(件);其中,传热系数为1樘(件),气密、水密和抗风压性能为3樘(件);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Low- E玻璃的膜面辐射率、充气中空玻璃初始气体含量不少于4块;密封条加热收缩率、拉伸恢复率为1樘(件)。
5.门窗附框进人工程现场时,应对钢附框、玻璃钢附框的实测壁厚和钢附框镀锌层厚度进行抽样复验。门窗钢附框、玻璃钢附框的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mm,钢附框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55µ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6. 2. 2条执行。
6.门窗附框最小截面尺寸不应小于40mm X 20mm,钢附框内应填充保温材料,钢附框可采用阻燃型刚性插角现场组合安装。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
7 外门窗附框与外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水砂浆抹平,外门窗框与附框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聚氨酯等发泡材料填充饱满。外门窗框与外墙交接处应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外窗台应安装披水板,金属披水板厚度不应小于1. 5mm,玻璃钢披水板厚度不得小于3mm,热镀锌钢板披水板的镀锌层厚度不得小于55µm。窗台披水板进人工程现场时,应对其厚度和热镀锌钢板披水板的镀锌层厚度进行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6. 2. 2条执行。
9.外窗台披水板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披水板下保温砂浆应饱满,披水坡度不应小于5%。外窗洞口侧墙的保温材料及其防护层应压住披水板,披水板与窗下框和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连续、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指叩击、按压检查;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特种门的使用性能和保温、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天窗的安装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应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淋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外门窗工程完成后,应对外门窗(含天窗)所采用的中空玻璃做以下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外门窗节能设计要求:
(1)玻璃厚度及间隔层厚度检测;
(2)镀膜玻璃膜面位置的检测。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现场检测。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6. 2. 2条执行。
13.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规格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功能及其安装位置、可调节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6. 2. 2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四、一般项目
1.门窗扇和玻璃的密封条、密封胶,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正确、镶嵌牢固,接头处不得开裂,不得脱槽。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及启闭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钢制保温门框扇内应填充玻璃棉或岩棉等保温材料,保温材料应填充密实;保温门透明部分应为中空或双层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铁丝钩拉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5%,且不少于10件(处)。
3.外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能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