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坝基开挖、基坑和岸坡处理等隐蔽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3.2.2 清基前应进行测量放线。清理坝基、岸坡和铺盖地基时,应将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等全部清除,并应处理水井、泉眼、地道和洞穴等。坝基和岸坡表层的粉土、细砂、淤泥、腐殖土、泥炭等均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强风化岩石、坡积物、残积物、滑坡体等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处理。
3.2.3 库区范围内的工程地质钻孔、试坑等均应按I工程地质布孔图逐一检查和处理。
3.2.4 坝肩岸坡的开挖清理工作宜自上而下一次完成,不宜边填筑边开挖。清出的杂土应全部运出坝外,并应堆放在指定的场地。
3.2.5 凡坝基和岸坡易风化、 易崩解的岩石和土层,开挖后不能按时回填者,应留保护层或喷水泥砂浆或喷混凝土保护。
3.2.6 坝基和岸坡处理过程中,发现新的地质问题或检验结果与勘察有较大出人时,应报监理工程师,并应会同设计、勘察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措施,同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3.2.7 灌浆法处理坝基时,灌浆工作除应进行室内必要的灌浆材料性能试验外,还应在施工现场进行灌浆试验,同时应通过检查孔以验证灌浆效果。
3.2.8 天然黏性土作为坝基时,可预留保护层,并应在开始填筑前清除。冻期应在冻结前处理完毕,并应预先填筑1m~2m厚的坝体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
3.2.9 坝基中 的软黏土、湿陷性黄土、软弱夹层、中细砂层、膨胀土、岩溶构造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9的有关规定。
3.2.10 坝基清基完毕回填前应进行坝基地质编录,地质编录应真实反映坝基所揭露的地质情况,并应绘制地质平面图,地质纵、横断面图,以及地质展示图等。对不同岩层应取样检测其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并应验证坝基能否满足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