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面绿化防护栽植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13.2 陡坡和路基的坡面绿化防护栽植层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用于坡面栽植层的栽植土(基质)理化性状应符合本规范第4.1.3 条的规定。
2 混凝土格构、固土网垫、格栅、土工合成材料、喷射基质等施工做法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一般项目
3 喷射基质不应剥落;栽植土或基质表面无明显沟蚀、流失;栽植土(基质)的肥效不得少于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