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为通水试验记录表,本表需经监理(建设单位)工程师审查认可。
施工单位应当在通水之前通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师审查。
监理(建设单位)工程师必须旁站监理,在核对本表填写的数据无误后,签署结论性意见。
二、填写要求:
1、本表所列各项应完事填写,不得缺漏。备注栏内填写需要说明的内容。
2、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做通水试验。
3、通水试验持续全部系统的管段。